原标题:温馨提示|@所有人,有必要知道的来院须知!
来院须知
为维护在院患者、陪人、员工及其他人员健康安全,依据新冠肺炎防控作业需求,现将有关事项奉告如下:
一、凡进入院区人员均须佩带口罩、出示身份证、量体温、挂号有关信息。
二、门诊患者
2、实施实名制就诊。来院就诊者有必要运用实在名字挂号,提早20分钟持自己身份证或医保卡,到医院取号就诊。
3、每位来院就诊者限一名伴随人员,经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院区取号就诊。
4、就诊者凭挂号单到各诊区进行二次预检分诊,并填写《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患者承诺书》,顺次进入候诊区等候就诊,彼此间坚持一米以上距离,实施"一人一诊一室"。
5、体温超越37.3℃或有疫情触摸史的患者,经预检分诊后,先到发热门诊首诊,排查之后再到各专业诊室就诊。
三、住院患者
1、住院患者需求陪护的,由主管医师依据病况需求确认,实施"一患一陪"、"一陪一证"处理,住院期间不得替换陪护人员。
2、病区实施24小时门禁处理,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探视。患者及陪护不能随意进出病房,并应合作护理做好体温丈量、流行病学史查询、活动轨道记载等作业。
3、住院期间的查看,实施预定处理,按预定时刻抵达指定地址,查看结束后当即回来病房,不得在医院内随意走动。
4、患者及陪护人员到医院食堂买饭时制止集合及沟通,彼此距离一米以上,取完餐后当即回来病房,制止在院内停留。
四、其他来院人员
其他确需进入院区的人员,须经医院同意。经预检分诊、体温丈量、挂号信息后,方可进入院区。
当时,疫情防控作业仍然艰巨深重,请就诊患者及家族予以了解,并合作咱们一同营建安全、定心的就诊住院环境。
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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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大病服务温馨提示
一、自3月11日起,定点在我院的大病患者请来我院就诊,3月11日后的外院发票,医院将不予报销。
二、报销门诊大病核定病种外购药物时,请带着相关明细发票、门诊病历、患者医保卡;因外购药报销手续杂乱,需求留下患者医保卡,主张您来院开药时一同处理报销事宜;如您近期需求住院治疗,主张出院后再处理报销事宜。
温馨
提示
供稿:门诊部
修改、排版:宣传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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